为深化“三个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前期管理,做好2021年度保障性新能源项目建设,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度保障性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进展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4〕911 号)通知要求,我委对全市2021年度保障性新能源项目进行了梳理,拟对榆林新晶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新晶榆阳农光互补光伏风电平价项目、特变电工新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榆阳区金鸡滩光伏发电项目、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神木大保当光伏项目等3个项目予以废止,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在此期间,如对项目存在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联系电话(传真):0912-3232699
地址:榆林市开发区建业大道北段同心楼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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