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召开榆林中心城区市政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时间:2025-05-12 15:24:09
来源: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
【字体: 打印

    为深入推进两部制计量热价改革,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用热成本,建立有利于保障运行、提高效率、促进节约、公平负担的热价形成机制,增强全社会节能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及《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榆林中心城区市政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点:榆林高新区建业大道同心楼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面积热价

    1.居民类用户收费标准保持不变,仍执行3元/平方米·月。

    2.非居民类用户划分为两类,分别为民营企业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类。

    (1)民营企业类用户收费标准调整为5.2元/平方米·月,每平方米下调1.1元。

(2)机关企事业单位类用户收费标准保持不变,仍执行6.3元/平方米·月。

(二)两部制热价

1.基础热价:按照面积热价的50%收取(与空置房热价政策一致,按照50%收取)。

(1)居民类为7.5元/平方米·采暖期(1.5元/平方米·月)。

(2)民营企业类为13元/平方米·采暖期(2.6元/平方米·月)。

(3)机关企事业单位类为15.75元/平方米·采暖期(3.15元/平方米·月)。

2.计量热价

(1)居民类为0.084元/kwh。

(2)民营企业类为0.136元/kwh。

(3)机关企事业单位类为0.171元/kwh。

为确保不增加用户负担,两部制热价计收热费如高于面积热价计收热费时,仍按面积热费收取。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代表(11名)

施养德    榆林市弘信佳合财税管理有限公司会计

班晶晶    沙河路街道办居民

秦建忠    原市外贸公司职工

崔亚峰    榆林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

樊菊霞    明珠路街道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张丽霞    明珠路街道办工会主席

罗占尚    个体工商户

马欣宇    个体工商户

纪春霞    金沙路街道办主任

高  玲    沙河路街道办居民

叶彦雄    长城路街道办创建办主任

(二)经营者、利益相关方代表(5名)

李正华    榆林市供热公司董事长

高  源    榆林市供热公司总经理

高  惠    榆林市供热公司财务部主任

李教国    榆能榆神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  杰    陕西银河发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

(三)专家学者(2名)

王  成    高级工程师

马芬芳    榆林学院研究生学院副院长、教授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贺孟涛    市人大代表

曹  强    市政协委员

(五)政府部门代表(7名)

鲍改英    市工信局运行科科员

吕笑禾    市司法局文审科科员

呼延高新  市财政局城投科科长

杨奋军    市住建局公用科科员

李静淳    市商务局规划科负责人

刘  浩    市市场监管局价竞科科员

李  凤    市工商联科员

(六)旁听人员(3名)

刘曰刚    长城路街道办财政所会计

朱虎卫    金沙路街道办财政所所长

吴三虎    上郡路街道办居民

(七)听证人(3名)

王  宇    市发改委副主任

冯继艳    市发改委价格中心主任

王安国    市发改委价格科科长

(八)新闻媒体(2名)

张占林    榆林传媒中心记者

张  晗    榆林二三里记者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