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08X7/2018-0034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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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2021-01-22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2018〕253号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267号提案的复函 |
签发人:郭培才
榆政发改函〔2018〕253号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267号提案的复函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建议》(第26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一是提高认识,迅速落实。在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委市政府迅速组织召开了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不仅领学了省级有关精神安排了全省规定的统一动作,还因时因地提出了榆林要求部署了自选动作。二是健全体系,做强贯彻。参照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模式,在市县两级分别组建了“八办四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并召开了第一次进展调度与工作安排会议,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落实建立了组织保障。三是规划引领,夯实责任。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同步起草了《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和2018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并已完成了意见征求工作待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提出了当年度和三年度目标并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四是6月8日两次召开市级推进会,针对具体工作,先后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5次“八办四组”联席会议,各专项行动全面进入实施阶段,有关审批服务办理的时限压缩、流程优化、资料精简、费用减免政策严格按照省上要求全面执行。《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专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工作方案》等文件已经完成征求意见,即将以市政府办文件印发执行。
同时,针对各类营商环境措施,已开展以下工作:针对简化企业开办与注销程序专责组,市公安局协调各级公安、国税、地税、人行参加了全省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工作电视电话会,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为全面推进这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针对简化企业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专责组,除成立对应领导小组分解任务落实外,已制定了研究制定出台简化施工许可办理程序实施细则,细化落实各承办单位2018年工作任务和推进时限,同时督促各相关部门建立具体任务台账;针对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专责组,除全面夯实责任要求各单位列出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外,还明确了水电气暖临时性开挖、占用城市道路及城市范围内移植、砍伐树木审批等无需办理立项、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并联办理,同时开通了多种便民缴费通道,压缩了用电客户审批办理时限;针对降低企业运行成本专责组,印发我市《降成本行动方案》,目前正在形成《2018年重点工作台账》,确定了包括降低企业税负、降低人工成本、降低生产要素成本、降低物流成本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在内的五方面22条具体任务,同时积极支持引导企业降本增效,总结内部挖潜、降本增效工作成效显著的典型企业做法,引导其他企业对标挖潜、降本增效。参照省上降成本任务额度,2018年我市计划降低企业运行成本40亿元;针对方便群众和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专责组,率先在全省做到了不动产登记与交易备案、税款征收登记等办理事项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建成了运行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法院“点对总”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系统,运行了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系统,启动研发与银行等金融部门机构的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外网申请系统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外网受理系统;针对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专责组,政府合计出资9亿元的化解债务风险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已到位4亿元,榆阳区农村商业银行同横山区农村商业银行的合并方案有望近日完成,印发了《榆林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严格执行政府出资的担保公司担保费率不得高于1.5%和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过桥费”不得高于1%的收费标准,创造条件开展“两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大棚与农机具等农业设施抵押贷款、农村集体产权质押贷款,探索完善小微企业“税保贷”融资机制,探索“金融+保险”扶贫模式,积极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创新“供应链”信贷产品,推进产融合作;针对优化企业纳税服务专责组,全力推广电子税务局2.0版,进一步简并优化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申报表;全面实行国税5大类181项、地税10大类134项“最多跑一次”清单事项,实现113项高频业务“全程网上办”与国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二手房交易税收业务专业化办税服务厅和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除外);在财税库银、银联网银支付方式基础上,大力推行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方式,对纳税信用等级较高的A、B类纳税人,推行增值税发票“线上申领、线下配送”新模式,在国税机关保留的5项行政许可事项需要行政审批以外,其余所有涉税审批事项由事前调查改为事中事后监管;起草制定4项23条税收风险管理协作制度规定,实施国地税联合风险管理,全面公开税收优惠政策和办理流程,实行“阳光管理”;针对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专责组,全面实现通关无纸化,实现海关通关流程重塑再造,推行汇总征税、自报自缴,税收电子支付率达到100%;全面推进“一站式作业”对进出境货物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推进通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实现榆林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做好外汇监管工作,积极开展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进口付汇重点企业核查、服务贸易项下定期监测预警及非现场核查、个人业务负面清单信息推送及反馈等业务监管工作,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和开放范围,对外商投资企业推行国民待遇,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着力培育企业家队伍
2017年以来,在企业家队伍建设和企业家培育方面,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方式,开展创业创新带头人、优秀企业家、职业经理人、高端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现代企业制度、现代服务业、新型产业、投资与融资、政策与法规等精准培训。先后在西交大、浙大、中山大学等名校举办了职业经理人、优秀企业家等高层次管理人才培训。委托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民办职业学校、中介服务机构等开展电子商务、国际贸易、技术人才、营销人才等专业培训并通过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服务平台组织培训活动,培训已达11000人次。组织实施2017年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选聘工作,共选聘3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其中100名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毕业生,选聘数量累计达650名,并进行分期培训,着力打造新生代企业家。对三年以来公开选聘优秀大学生到民营企业工作情况进行摸底调研,表彰奖励15名优秀大学生、5名优秀大学生党员和15户优秀民营用人企业。联合市人社局,评定2016年度非公企业工程系列中级职称78人,初级职称188人,并开展2017年度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
2018年,我们将重点实施十项精准培训工程,计划培训人数1万人次。继续组织实施好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工作,进一步为我市非公企业充实人才力量。选派20位优秀民营企业家到扬州企业挂职学习。鼓励中小企业探索建立北上广深研发基地,引进专家指导企业混改、上市、研发等。努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利用“互联网+”,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促进生产与需求对接、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融合,形成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
三、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和《陕西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已制定了《榆林市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要求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着力解决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在事关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体现法治理念,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为加快实现我市追赶超越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要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共同参与、标本兼治的五大原则,做好各类产权保护工作。针对民营企业家产权保护,特别提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降低营商成本,优化市场环境。按照中省部署,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民用机场、电信、油气勘探开发、互联网视听、国防科技工业等领域,公平对待民间资本进入养老、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涉及的许可设立、医保对接、多点执业、职称晋升等问题。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审查清理影响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消除各种隐性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并从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妥善处理企业经营不规范的问题、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依法及时惩治侵犯产权的违法犯罪、严禁党政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加强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责任机制、依法保护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各类股东权益、清理有违公平的地方性法规条款、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建立对中小企业维权机制等诸多方面为保护企业家合法正当权益,维护企业家能力发挥提出了保护措施。
当前此文件已完成草拟与征求意见工作,近期将履行上会研究程序。
因此,我市已从多方面开展营商环境优化和企业家精神保护工作,有信心也有能力为企业家营造出有利于能力发挥、正当利益取得的公平市场环境、“亲情”的政务环境,从而为在榆企业充分发展做好政策与体制机制保障工作。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3日
(联系人:傅永强 电话:0912-3427031)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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