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08X7/2018-00353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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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2021-01-22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2018〕216号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复函 |
签发人:郭培才
榆政发改函〔2018〕216号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296号提案的复函
胡统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市(县市区)老年大学标准化校舍建设列入社会事业尽快推动建设的建议》(第29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快速发展时期,老年人口比重的快速上升,与此同时老年人对精神文化和学习需求也在快速增长,发展老年教育的形势和任务更加紧迫。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相结合,不断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健全完善老年教育体系,以期满足我市老年人多样化的学习需求。目前,全市共有各级老年大学(学校)31所,其中,市级老年大学1所、县市区老年大学12所、乡镇老年学校3所、社区老年学校15所,校外辅导站21个,教学点14个,教学面积上万平米。拥有教室70多间,聘用教师137多人,在校学员7462多人。老年文化活动蓬勃开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得到较大改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较好保障。但同时也存在校舍面积短缺、投入不足等问题。下阶段,我市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老年教育体系,保障老年人受教育权利,推动老年教育事业迅速发展。
关于您提出把市、县(市区)老年大学标准化校舍建设列入社会事业类、抓紧立项、推动建设的建议。我委已将老年教育列入《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2016-2020年)》,具体建设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作为我市社会事业类项目,是否立项建设,必须要市政府会议议定,再由相关部门牵头,进行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然后我委立项。我们将根据上述相关规定,积极予以研究落实。同时,市发改委将积极配合市委老干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加快完善我市老年大学标准化校舍的规划建设工作。并积极配合项目业主单位开展好前期工作,积极跟踪中省资金投向,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力争早日在我市建设一所全国示范老年大学。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
(联系人:雷璧菁 电话:0912-328209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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