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08X7/2018-00354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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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2021-01-22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2018〕278号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354号提案答复的函 |
签发人:郭培才
榆政发改函〔2018〕278号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354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亚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建议》(第35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作的关注。为落实中省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部署,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17年1月,市政府以榆政办发〔2017〕7号文件印发了《榆林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相关部门、县区的任务分工。规划在综合考虑各县区经济、人口、交通等发展条件的基础上,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集中式充电站、充电塔、分散式充电桩的建设规模。目前,《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正在征求各方意见,待省政府同意后予以印发。届时,审批、建设、管理等依照该办法执行。同时,国务院已明确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其他充电设施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按照职责分工,由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财政政策,并负责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通过利用电视媒体、报纸媒体、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等的宣传,让社会各界全方位、多层次、宽视角全面了解充电基础设施,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营,引导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科学健康发展;并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充电设施建设配套支持政策,着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用户居住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公共充电网络,适时开展建设与运营模式示范,以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整体进程。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
(联系人:王宇,电话:3288037)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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