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08X7/2018-0035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2021-01-22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2018〕213号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355号提案答复的函 |
签发人:郭培才
榆政发改函〔2018〕213号
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355号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整合榆林城区汽车产业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的建议非常好。
榆林汽车产业园位于榆阳区青云镇色草湾村,园区总体规划由省发改委《关于榆林汽车产业园总体规划的批复》(陕发改〔2011〕2246)文件批复。规划占地面积18平方公里,其规划功能定位是汽车销售、研发制造、会展、贸易、维修等其他汽车相关产业服务。目前,园区道路、给水、排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全部建成,已入住企业108个,累计完成投资32亿元。
按照市政府《关于建设榆林汽车贸易博览中心(汽车城)项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项会议纪要2011年第6次)文件精神,“在榆林汽车产业园项目批准后,榆林城区范围内不再审批品牌汽车销售店、4S店、大型矿山机械及重卡销售店、二手交易市场等类似项目,规划、国土等部门不得再审批类似项目用地,其他有关部门也不得办理相关审批”。
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汽车产业企业一直在等待观望,没有进入汽车产业园营业,仍然零散分布在开发区、草海则、昌汗界等地。这样造成汽车产业难以形成规模,服务水平难以提升,产业优势难以形成,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竞争力。
根据你的建议,我委将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建设榆林汽车贸易博览中心(汽车城)项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专项会议纪要2011年第6次)文件,不再审批在城区其他地方建设汽车产业项目,避免汽车产业项目与汽车产业园存在产业布局雷同、恶性竞争等问题。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市政府会议纪要要求,整顿我市汽车产业市场,促进汽车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同时建议榆林汽车产业园区管委会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逐步把外边的企业吸引到汽车产业园集中经营,汽车产业园在审批用地时,要优先考虑现有企业的迁建需求。
根据我区汽车产业发展现状以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委配合商务局引导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登记的企业入驻榆林汽车产业园。经统计,汽车产业园内已运营和正筹建的二手车交易市场共有7家,这些企业的注册地址都在榆林市汽车产业园区内,一定程度上对我区二手车流通企业进行了规划整合,加快推进了榆林汽车产业整合,促进了榆林汽车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发展。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促进全市产业园区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转型发展,近日,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合并榆林东沙新区、麻黄梁工业区、汽车产业园区,成立榆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榆阳高新区的成立对规范整合榆林城区汽车产业市场具有重要的意义。
最后,感谢您对榆林汽车产业园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上述答复如有不妥,请提出建议,我们认真办理,共同为全市汽车产业发展努力。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联系人:张路博 电话:0912-326711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