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08X7/2019-00848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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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2021-01-22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名 称 ] | 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复函 |
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复函
《关于加快榆林电力体制改革,扩大榆林载能企业直供电交易的建议》(第2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榆林是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是支撑国家“西电东送”的重要煤电基地。榆林市内有大量技术领先的高耗能企业,工业用电需求非常大,但工业用电价格居高不下,明显高于周边宁夏、蒙西等同类地区,严重影响我市资源优势和区域竞争优势的发挥。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既是落实国家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重要任务,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榆林高质量发展具体要求,更是打造世界一流高端能源化工基地的重要基础。高起点、大力度、深层次推进榆林电力体制试点改革,降低榆林用电成本已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针对您所提出的四条建议,我们正在电力体制改革探索中寻求突破。
一是争取榆林直供电规模。近年来,我市通过电力直接交易等方式有效降低了企业用电成本,且交易比例不断加大。全市2015年直接交易电量3.96亿千瓦时,2016年直接交易电量38.17亿千瓦时,2017年直接交易电量53.8亿千瓦时,2018年完成直接交易电量100.78亿千瓦时。由于电力直接交易电量校核决定权在省发改委,因此,我委下一步将协调省发改委进一步加大我市直接交易的范围和规模,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大我市载能企业综合竞争力。
二是扩大综合电价范围。综合电价是2014年在全市工业经济低迷情况下,市政府多次协调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榆林供电局,最后商定榆林供电局对地电网内无自备电厂的电石、铁合金、合成氨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部执行综合电价,以稳定企业生产。该政策完全是榆林供电局在网内电厂上网电价未降价的基础上,单从售电方面给用户降了价,是将自身的利润给用户进行了让利。该项政策涉及到省地电公司利益分配,因此,我们将会同市工信局积极协调榆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榆林供电局,力争扩大综合电价享受范围。同时,我省在电力直接交易中已将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行业放开实行全电量交易,金属镁企业可通过参加全省电力直接交易享受降价优惠。
三是加快成立榆林电力交易中心。2018年,我市同延长集团下属的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进行了多次协商,力争将陕西能源化工交易所整建制搬迁至榆林,并增加电力交易版块,打造具有竞争性的电价区域平台。但由于延长集团就交易所搬迁所提要求过高,与我市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我委已报请市政府研究,拟将榆林煤炭交易市场变更为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增加电力等交易版块,打造综合能源交易平台。我委正协调市政府拟于近期出台相关文件,力争榆林能源化工交易中心尽快启动试运行。
四是支持府谷增量配电网试点建设。2019年1月,府谷县发改局以府发改发〔2019〕25号文将府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包括府谷新区)作为国家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上报中省,力争列入国家试点。但根据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四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1097号),府谷增量配电网试点未列入国家改革试点范围。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府谷县共同梳理未列入国家试点原因,总结经验,力争列入下批国家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范围。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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