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01608208X7/2019-0085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1-01-2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复函
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19-10-17
来源: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分享:

《关于解决清涧县电力输送问题的建议》(第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支持清涧县清洁能源发展,2017年12月,省发改委分别以陕发改新能源2017〕1882号、陕发改新能源2017〕1893号核准了大唐清涧石咀驿50MW风电项目和清涧联动核能乐堂堡50MW风电项目;2018年2月,我委又分别核准了清涧县东方红、川口、李家坬三个水电站项目,建设规模35.8MW。但由于清涧县用电负荷有限,2018年清涧县全年用电量仅1.1亿千瓦时,待上述项目建设成后,所发电力仅靠当地确实无法消纳。

目前,榆林南六县地区主要由绥德330千伏变电站供电。十三五期间,在清涧暂未考虑330千伏变电站布点。远期,按照330变电站覆盖榆林全境为目标,每个县区都会考虑建设330千伏变电站。对于近期水电站和新能源电厂接入问题,经我委和电网公司沟通,我委将督促项目业主尽快提供电厂选址位置、并网容量、进展情况和规划投产年限等信息,交由电网公司研究电厂接入方式。鉴于清涧县负荷较小且山地较多,如经论证确需通过330千伏电网接入,我委将会同清涧县提前对区域负荷发展情况进行研判,并与电网公司开展初步的选址选线工作。同时,我委也将根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榆林电网规划进行适当修编,充分考虑清涧用电负荷及电网建设实际,协调相关企业加快推进电网建设,解决清涧县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