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01608208X7/2019-0086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1-01-2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对市四届人大会议第43号建议的复函
对市四届人大会议第43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19-10-17
来源: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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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府谷机场建设项目扶持力度的议案》(第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全市民用机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府谷民用机场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历时近10年时间,2019年1月,国务院、中央军委以国函〔2019〕13号文件同意建设。府谷机场是我省建国以来批准建设的第一个县级支线机场,也是全国较少的县级机场,机场的建设将对全市航空产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都将带来积极的影响。但是机场建设的确存在资金筹措难、环节多、审批缓慢等问题,这是我们共同面对的问题。

目前,机场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和前置文件,预计6月份可研上报省发改委和西北民航局,后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征地附着物摸底确认正在进行,土地预审文件正在编制,根据现有政策,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民航发展资金补助7.1亿元,地方配套剩余5.68亿元。

一、有关项目审批事项,我们也正在督促府谷机场投资建设公司抓紧完成可研编制及相关附件准备工作,一旦具备条件,我们将及时报省,同时市县共同协调省上尽快上报国家,到时再邀请省发改委等部门跑部进京协调早日批复。

二、有关资金筹措方面,在可研报告上报国家发改委的同时,市县两级政府请求省政府向国家发改委、民航局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民航基金最大限度支持,同时争取省级资金最大限度配套支持。剩余部分市县再行商定筹措。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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