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61080001608208X7/2022-0106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日期 ] 2022-09-1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榆政发改函〔2022〕190号
[ 名 称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71号建议的复函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71号建议的复函
时间:2022-09-16
来源: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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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B     

签发人  


曹海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黄河文化传承保护弘扬,推进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建议》(第2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1年4月,国家发改委等联合印发的《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581号),明确“十四五”时期国家重点支持黄河、长城、长征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打造形成一批中华文化重要标志。我委在起草编制《榆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时,专门提出要弘扬黄河文化,打造黄河沿线景区,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我委多次举办国家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会议,组织各县市区,按照国家投资政策要求谋划储备一批黄河国家文化公园项目,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二)我委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项目建设。2022年以国家黄河公园项目为神木市高家堡古镇保护利用项目争取到中央投资2000万元。

(三)关于您提出的编制《榆林市黄河文化传承保护弘扬规划》和《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榆林段)建设保护规划,为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黄河资源,避免沿黄各县市同质化发展,市域统筹推进全市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2021年我委下达市文旅局50万元前期费,用于全市黄河文化研究及项目策划,为全市黄河文化建设提出新思路,目前《榆林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研究方案》已经完成初评,预计年内印发。

衷心感谢您对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78

 

 

(联系人:雷璧菁,电话:18628683385)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研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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