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08X7/2022-01068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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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2022-09-16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榆政发改函〔2022〕314号 |
[ 名 称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复函 |
类 别:A
签发人:杨 扬
冯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绥德县石雕产业园区的建议》(第7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完善非遗名录及传承人体系建设,建设非遗工坊,建立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高水平创建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围绕石雕、剪纸、柳编、手工地毯、手工挂面等重点传统手工技艺,建成非遗工坊10个以上。《纲要》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储备了一批项目,其中还将绥德县石雕产业园列入规划项目。下一步,我委将大力支持绥德县建设石雕产业园区:一是积极协调绥德县将石雕产业园区纳入城镇开发边界,指导绥德县加快园区规划修编,并统筹考虑污水垃圾、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布局。二是协调绥德县有序引导相关企业入园,规范管理,打造绥德石雕文化品牌。三是积极争取中、省各类资金支持,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入园引导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最后,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5日
(联系人:樊俊楼,电话:18991098584)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研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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