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08X7/2023-0101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2023-07-24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榆政发改函〔2023〕405号 |
[ 名 称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答复的函 |
类 别:A
签发人:崔 渊
贺峰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城区停车收费的提案》(第12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定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
为有效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贵”问题,2019年以来,我委先后4次对停车收费政策进行调整,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利用经济手段合理调控停车需求。在原来划分为三个收费类区的基础上新增了四类区,分别对应热门商圈、商业街区、人口集聚区、偏远区域,其中,重点热门商圈运用价格杠杆提高流转执行一类标准,商业街区调节供需平衡执行二类标准,人口集聚区突出优惠便利执行三类标准,偏远地区方便规范管理执行四类标准。同时,夜间停车时段由原来的19:00—次日7:30延长到20:00—次日8:00,道牙下路内停车夜间时段免费,道牙上停车场夜间收费由10元每晚降至5元每晚;公园(广场)、医院等区域90分钟、12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在规范停车,提升周转率的同时,保障了群众就医与休闲权益;同时,为突显绿色发展理念,对新能源汽车(绿牌)停车费实行5折优惠,鼓励市民低碳环保出行。
二、关于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
为进一步挖掘停车资源潜力,增加停车泊位供应,有效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我委牵头推动了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工作,并先后开放了2批62家机关企事业单位4156个车位。通过机关停车场错时开放进一步盘活公共停车资源,弥补中心城区,特别是机关周边的停车短板,有效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拉近政府和群众的距离,凸显“人民公仆为人民”的新服务理念。
三、关于调节停车供需
一直以来,我委坚持“重点区域高于非重点区域、繁忙时段高于非繁忙时段”以及“暂停不收费、短停少收费、长停多收费”的原则,紧抓价格这个资源配置效率的“牛鼻子”,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地理位置、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精细化、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通过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时段停车差别收费或免费,利用经济手段合理调控停车需求。停车收费政策实施以来,公共车位流转率大幅提升,由日均1.4次/车位提高到6次/车位,有效解决了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吸收采纳您的意见,扎实做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督促停车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与关注,也请您继续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
(联系人:王安国,电话:1330912777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