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08X7/2023-01020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2023-07-24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榆政发改函〔2023〕409号 |
[ 名 称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179号提案的答复函 |
类 别:A
签发人:崔 渊
高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榆林市宗教活动场所燃气费用的提案》(第1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天然气用气类别是由国家发改委确定的。我市现行天然气用户类型有2类,分别为居民类和非居民类。其中,居民类用气范围为:居民生活用气、居民采暖锅炉用气和福利院、养老院用气以及各类学校和幼儿园用气,其他用气为非居民用气类别。目前,我委已就宗教活动场所用气纳入居民类用气范围与省发改委进行了对接,国家暂时还未针对宗教场所用气价格出台优惠政策。
天然气用户分类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影响面大,须由中省统一安排,统筹推进。下一步我委将持续跟进宗教场所天然气价格政策动态,力争将宗教场所用气纳入居民类用气范围。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支持与关注,也请您继续为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
(联系人:王安国,电话:1330912777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