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08X7/2024-0057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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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2024-07-30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榆政发改函〔2024〕379号 |
[ 名 称 ] | 对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函 |
A类
公开
签发人:崔 渊
姬跃飞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佳县建设东方红大道和东方红大桥的建议》(第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落实情况
1.落实相关政策措施。2021年,我市召开县域经济专题大会,出台《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各县市区要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支持各县市区创建国家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和全省县城建设示范县,并设立市级县域经济专项资金2亿元,重点用于县域主导产业培育、县城建设等。2021年,市政府下达《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南北县市区对口帮扶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进一步缩小区域经济发展差距,着力解决发展瓶颈和短板,用好南北县市区对口帮扶专项资金,推动南部高质量发展。
2.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我委按照区域发展(振南)专项资金、南北县市区对口帮扶资金统筹使用的原则,根据佳县东方红大道建设项目、佳县东方红大桥建设项目的申报情况,依据对县级部门以市政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县城公共服务设施、主导产业项目为重点的申报要求,2023年9月,下达2023年南北县市区对口帮扶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共安排帮扶项目43个,补助北部县市区对口帮扶资金4.43亿元。其中,榆阳区帮扶佳县项目为13个,帮扶资金为7200万元,根据佳县东方红大道建设项目、佳县东方红大桥建设项目的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共安排帮扶专项资金400万元,专项资金已经下达县级财政部门。
3.提供技术人才服务。我市先后出台《榆林市“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榆林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办法》等政策,我委积极开辟回乡创业的“绿色通道”,搭建“归雁经济”的发展平台,谋划举办更多“榆商回归”活动,有序引导能人回乡、企业家入乡进行产业项目建设。加强与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榆林科创新城合作,加快建设离岸孵化器和飞地科研成果育成平台和“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平台,积极为南部县项目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统筹用好各项资金。对于佳县东方红大道和东方红大桥建设项目的后续资金支持,我委会积极争取中省级专项资金,强化市本级资金,统筹用好农业农村、巩固衔接、扬榆协作、南北对口帮扶等各类资金,释放出1+1>2的叠加效应。协同财政部门,进一步优化各项专项资金拨付方式,提升专项资金到位率,确保支持项目可以顺利实施。
2.精准推进项目建设。做好2024年南北县市区对口帮扶项目的申报工作,重点扶持市政基础设施、民生社会事业、园区提档升级领域项目,积极下达2024年南北县市区对口帮扶项目投资计划。做好2024年第二批南部县产业振兴项目的申报工作,依据“有产业发展基础、有全产业链谋划、有龙头企业引培、有社会化融资、有市场化运营、有专业化方案”的原则谋划项目,积极下达2024年第二批南部县产业振兴项目投资计划。
3.落实服务保障措施。陆续出台《南六县一体化协同联动高质量发展总体规划》等“1+5”规划,以规划引领构筑产业一体化、协同化、系统化发展新格局,为南部县项目发展提供最新政策措施。集聚整合优质大学与南部县产业的技术、人才、设备深度融合,积极与江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合作,建立硕博流动工作站,成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委托秦创原创新平台,在西安建设“人才飞地”,通过托管、委托等形式,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加大对南部县项目建设的技术、人才倾斜力度。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做好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落实更多扶持南部县项目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再次感谢您对建设东方红大道和东方红大桥的宝贵意见。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孙永仕,电话:1363688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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