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08X7/2024-00576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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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榆政发改函〔2024〕384号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292号提案的答复函 |
A类
公开
签发人:崔 渊
李晓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第2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充电设施是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推动交通领域加快形成绿色低碳运输方式、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2024年3月11日,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下达2024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陕发改能电力〔2024〕392号),明确我市2024年充电桩建设计划2000个。2024年5月9日,我委印发了《榆林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2024-2025)》(榆政发改发〔2024〕193号),全力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截至2024年6月底,全市已建成直流桩819个,交流桩146个,完成年度建设计划的48.3%。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园区)发改部门,按照省发改委印发的《陕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陕发改能电力〔2024〕952号)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科学规划充电设施的建设规模、网络结构、布局功能和发展模式,鼓励个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全力推动主要城区、街办(镇)重点区域、高速服务区、普通国省干道和农村公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景区、园区、新建居住社区、既有居住社区配建充电设施。
二、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充电网运营服务实行政府统筹、行业监管,完善计量、计费、结算等运营标准与服务规范;充电运营商应具备完备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可靠的安全监控平台,主要承担所负责充电场站的建设职责、运营职责、运维服务以及安全管理职责;鼓励充电运营商为其充电设备及运营购买财产险、产品责任险等相关安全责任险险种,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
三、规范安全运营管理
建立电动汽车在线安全监控系统,实现政府平台和充电网平台两个平台双重监管,实时了解全市电动汽车的安全状态;鼓励充电运营商、整车企业、电池企业开放和共享车辆电池和充电相关数据,通过车辆识别、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进行监控和预警;鼓励充电运营商充电安全技术创新,产品技术迭代升级,实现充电过程在线安全监控技术的设施推广应用。
感谢您对榆林发改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白杰,电话:0912-323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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