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08X7/2024-00577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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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2024-07-30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榆政发改函〔2024〕385号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307号提案的答复函 |
A类
公开
签发人:崔 渊
刘建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抽水蓄能项目建设的提案》(第3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储能、事故备用和黑启动等多种功能,是建设现代智能电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支撑,是当前及未来一个时期满足电力系统调节需求的关键方式,对保障我市电力系统安全、促进新能源大规模发展和消纳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2021年9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全国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陕西省共规划16个重点实施项目和17个储备项目。2022年2月,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实施方案》,已将清涧县抽水蓄能项目列入我省规划储备项目。省发改委初步研判,“十四五、十五五”重点实施的16个抽水蓄能项目无法满足2035年发展需求,需对我省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滚动调整,及时将规划储备项目纳入重点实施项目。
下一步,我委将督促清涧发改部门,按照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陕西省抽水蓄能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陕发改能新能源〔2023〕1517号)要求,尽快完善相关前期资料,组织开展相关分析论证,做足前期准备工作,形成分析报告。我委将在规划滚动调整过程中大力支持清涧县抽水蓄能项目列入全省规划重点实施项目,支持清涧县新能源产业发展需求。
感谢您对榆林发改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您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白杰,电话:0912-323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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