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08X7/2024-00585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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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榆政发改函〔2024〕397号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204号提案的答复函 |
A类
公开
签发人:崔 渊
郭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监审力度建议的提案》(第204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榆林重大项目监审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成立重大工程项目监审工作领导小组”的建议
您建议“成立榆林市重大工程项目监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谋划与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我们认为您的提议非常好,2023年开始,省委省政府确立了“三个年”活动,其中高质项目推进是作为优化供给结构、持续扩大内需、塑造发展新动能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按照省上要求,为扎实开展好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各项活动,我市高规格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级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职能是研究、审议高质量项目推进年重要政策,统筹推进高质量项目推进年相关工作,其中包括负责推进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您的提议建立“重大工程项目监审工作领导小组”与“高质量项目推进年工作领导小组”高度契合,省上针对高质量项目推进每半年开展一次审计,是对我市高质量项目推进工作的一次定期体检。针对您的提议我们将建议市委、市政府在高质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中,下设重大工程项目监审工作组,全面协调领导全市重大项目的审计工作。
二、关于“建立重大工程项目监审工作联动机制”
(一)关于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议。我们认为您的建议非常好,由发改部门牵头,审计、财政、资源规划、林草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组建监审工作组,按季度召开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发改部门发挥宏观管理职能跟踪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估,资源规划、林草等部门对土地、林地使用开展评估。
结合省上每半年开展一次的高质量项目审计和省委的巡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建立也是我们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工作的实际需要。
(二)关于“重点工作协作机制”的建立。针对当前我市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管的薄弱环节,通过由监审工作组负责建立重点工作协作机制,定期对重大项目变更、超概等突出问题召集各人员单位进行共同研究剖析问题,集体分析研判,协调解决方案,各部门形成合力协同推进问题解决,同时配合省委和省审计厅常规巡视审计,针对审计反馈问题,建立台账、跟踪调度、督促整改,确保中省市政策部署在我市落实落地,为我市高质量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发挥重点项目“联审联批”机制作用,通过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多方协同加快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实现以最短的时限、最优的服务、最高的效率推进项目建设。
(三)关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议。您提议的“项目监审工作组”,如果和我市近几年在项目审批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成果实现有效衔接,对基础信息、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建设监理、管理现状、安全风险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重点突出问题等信息及时共享,必将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的推进效率。近几年,我市深化营商环境“六个新突破”,以数据壁垒打通推进“一网通办”取得新突破为重要目标,数字政府加快建设,“一网通办”能力95%以上,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工改平台互联互通,各部门加强项目审批、基本信息、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建设监理等信息共享,当前我委正在着手建设全市重点项目“四个一批”全流程管理平台,从项目前期谋划储备、项目审批、建设推进、竣工验收等全流程进行规范管理,应用“大数据+监管”手段,与项目单位、要素保障部门、行业监管单位,针对项目推进中发现的重点突出问题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并及时采取措施,全力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三、关于“加强监审力度,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当前我市针对项目建设过程的跟踪审计和对项目单位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的监管相对薄弱,您提出的“加强监审力度,营造良好外部环境”非常有意义。审计、发改、财政应加强配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对项目单位可能出现的重大变更和超概等问题提前开展预警分析,提交监审工作小组或市政府研究。监审工作小组对第三方审计机构提交成果开展定期抽查,对审计质量开展评价,对审计程序不合规、审计结论缺少证据支撑、审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审计执业尽责不到位等机构,纳入黑名单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全力配合审计部门工作,在审计监督中提升工作服务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高质量项目保驾护航。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31日
(联系人:张 煜,电话:15891021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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