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08X7/2024-00592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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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榆政发改函〔2024〕414号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 第215号提案的答复函 |
B类
公开
签发人:崔 渊
郝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AAA级融资平台优势更好地服务城市建设的提案》(第2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投集团成立17年来,以国有企业的担当承担起我市公共事业服务的重任,积极开展多元化条线经营,拓展煤炭运销、绿色建筑等新业务,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作为全市综合性的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了我市平台公司AAA信用评级零的突破,扩大了我市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
一、关于您提出的“市政府创新项目投资建设模式,将职业技术学院科创校区、榆林大学等重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交由城投集团进行市场化融资建设,通过资本市场筹集的低成本资金替代一次性财政支出,拉长财政返还资金年限,降低财政压力。”充分体现了城投集团作为“城市建设运营服务主力军、重大任务突击队”的使命担当。自2020年融资平台公司整合以来,为进一步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发展,中省对平台公司隐形债务风险把控非常严格。2022年,省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平台公司监管方案,提到“要严防新增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禁止地方政府安排地方国有平台公司举债融资建设无收益或低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您提出的职业技术学院科创校区、榆林大学等均属于该类项目,所以按照市政府安排,目前项目建设资金以专项债、中省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为主,避免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穿透财政形成隐债。
二、关于您提出的“对于具备一定现金流的保障房等公益性项目,直接由城投集团投资建设开发,通过项目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覆盖建设成本。”通过科学研判、充分核算成本,对于一些优质的经营性现金流覆盖建设成本的保障房项目,集团可以积极参与开发建设。加强与发改部门的业务联系,从每年的市级重点项目中选择优质有收益的公益性、准公益性项目参与建设,也可积极主动承接重点领域有收益性的PPP项目。
相信城投集团凭借优质的资信水平和优良的品牌形象,通过AAA级平台公司的融资成本优势、丰富的公司业务板块和专业化的运营能力,定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国企力量,展现国企担当!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7日
(联系人:黄婷,电话:15667760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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