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61080001608208X7/2025-00200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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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发文日期 ] | 2025-08-07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榆政发改函〔2025〕253号 |
[ 名 称 ] | 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43号提案的答复函 |
A类
公开
签发人:崔 渊
贺忠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提案》(第24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1年省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印发〈促进全省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规划〔2021〕656号)和《关于〈印发陕西省特色小镇培育创建方案(试行)〉的通知》(陕发改规划〔2021〕1412号),对全省特色小镇发展提出规范要求。一是准确把握发展定位。以微型产业聚集区为空间单元进行发展培育,不得将行政建制镇和传统园区命名为特色小镇,特色小镇应边界清晰、集中连片、空间相对独立、四至范围精确,重点布局在城市群、都市圈等优势区域或其他有条件区域,重点关注市郊区域、城市新区及交通沿线、景区周边等区位。二是聚力发展主导产业。特色小镇要聚焦行业细分门类,选择一个最有基础、最有优势、最具潜力的门类作为产业主攻方向,我省特色小镇主要分为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体育运动、三产融合等7类。三是规范申报创建流程。对特色小镇实行省级清单管理,原则上每年申报一次,未纳入特色小镇清单的,各单位、各机构不得以特色小镇之名自行开工建设,已纳入《陕西省特色小镇清单管理名单》的小镇,由省发展改革委对照《陕西省特色小镇年度考核评定标准》进行考核,特色小镇创建期一般为三年,如期完成规划建设目标,达到特色小镇建设标准的,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新型城镇化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验收,报请省政府同意后命名为全省特色小镇。
我委按照上述要求,指导县市区积极开展特色小镇谋划储备工作。特色小镇指标体系要求较高,要求投资运营主体明确、主导产业在全省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纳就业原则上不少于2000人、文化旅游类小镇接待游客不少于50万人次/年等。目前全省共开展了三次特色小镇申报,纳入清单管理的两批共14个,我市的榆阳体育小镇属于体育运动类在2023年第二批公布的5个小镇之中。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持续推进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力争更多谋划的特色小镇纳入清单管理并完成创建,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构建科学发展框架。立足全市资源禀赋与发展实际,建立 “市级统筹、县区谋划” 的联动机制,指导县区按照要求做好特色小镇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不同类型小镇的规范范围、功能定位与产业方向,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确保小镇创建规范有序、提质增效。
二是打造文化旅游类特色小镇。紧紧围绕“一核三带一剧两平台”文旅发展格局,系统梳理黄河文化、黄土风情、红色记忆等核心文旅元素,突出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加强文化、旅游、科技等融合发展、业态创新,谋划一批影视创作、演艺会展、红色研学、自然教育等文化旅游类特色小镇。
三是加快榆阳体育小镇建设。指导榆阳体育小镇按照全省特色小镇创建要求加快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创建任务得到命名。积极总结推广榆阳体育小镇创建经验,力争打造更多的特色小镇。
最后,感谢您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继续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建议。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7日
(联系人:王珏,电话:13096924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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