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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榆林大道崇文路人行过街设施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

时间:2024-06-28 14:52:06
来源: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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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榆林市榆林大道崇文路人行过街设施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函》(榆政住建函〔2024〕18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我委《关于榆林市榆林大道崇文路人行过街设施工程初步设计(代可研)》(榆政发改审发〔2024〕118号)等文件,以及各项前期工作准备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局所报招标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榆林大道与崇文路交叉口,距离北侧迎宾大道1.2km、距离南侧人民路360m,横穿榆林大道,与两侧人行道相接。地道平面总体呈“工”字型布置,主通道为整体框架式通道结构,净宽5.2m(装修后 5m)、净高3.3m(装修后 2.7m)。主通道设计面积约360㎡,出入口设计面积约500㎡;管理及设备用房面积约52㎡,照明亮化面积约912㎡。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人行过街设施工程、照明及电气工程。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7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37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二、项目法人

项目法人为榆林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法定代表人为罗建斌。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人行过街设施工程、照明及电气工程,共划分1个标段,经市财政部门审定最高投标限价为1276.60万元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能力的招标代理机构。

六、招标公告发布

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七、投标人资质及资审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无不良记录。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编制

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进行编制,招标文件的发出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得少于法定时间。

九、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可采用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

十、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其成员由专家评委和招标人代表组成,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评委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选举产生。

十一、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十二、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在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民大厦进行,按有关规定由榆林市发改委依法监督。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6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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